「愛而有礙」的痛

2016-06-29 一義

s350 1我的媽媽有許多的好,但她身為長媳,承擔太多,苦澀無盡。印象中媽媽的怨言荊天棘地,苦水如毒,傷人又傷己。大約在國中、高中階段,我就常常暗自立誓,日後絕不要成為這樣的太太或媽媽,太苦了。婚後,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,公公婆婆都很溫和慈愛,老公也一直都很尊重我。雖然我們每個月都要寄錢給年逾80的公婆,但衷心覺得這是應該的,一心想做個稱職的媳婦及老婆。

老大出生後,公婆來住並幫忙帶小孩,接著老二老三出生,我的壓力愈來愈大,也愈來愈不快樂。曾經我以為可以兼顧的稱職員工,孝順媳婦、知心老婆、認真媽媽,種種角色都讓我感到疲倦厭煩,無法喘息。當時常常不能理解,為什麼老公有那麼多他想做、喜歡做的事;而我的生命裡除了責任,甚麼都沒有。在清華大學當職員時,看著學校男性教授帶孩子上班,男職員中午帶便當回家給老婆,總覺得酸楚孤單。為什麼我的老公不能早點回家幫忙做家事,陪我帶小孩?有時忙了一天,能量低落,騎著機車,載著3個小孩回家,路上孩子喧鬧,我會情緒崩潰到想去撞車。

明明老公是認真養家,溫柔愛小孩的;明明我是想要對家人好,又承擔了這許多事,應該互相欣賞的。但我總覺得生活不盡理想,他和我都不夠好。尤其每當生氣或責備孩子,和公婆有距離感時,我都會感到挫折、失望和沮喪,常常不知道只為責任和負擔活著的生命,價值和喜樂何在?強悍的身影背後,我的內在藏著好多的虛無空洞和無意義感。曾以為親密關係可以填補我內在的空虛,我把需要老公的陪伴和支持解讀為「我很愛他,他不夠愛我」。這種「愛而有礙」的感覺,的確如佛陀形容「日夜受三百矛刺,苦不堪言啊!

結婚19年後,我選擇離婚,是因為在婚姻中已經筋疲力竭,因為覺得活在「沒有愛情」的婚姻中缺少尊嚴。從小我立志不要像媽媽一樣愛抱怨,有苦說不出也說不清。而且缺少快樂的典範,不知不覺地我落入社會制約的種種框架,扮演著匱乏討愛的怨婦角色,一點都沒有比媽媽高明。離婚後,曾到奧修社區學習靜心課程多次,那有幫助我沉澱自己、喚醒能量、經驗喜樂、愛和美。回到台灣,有穩定的工作,和女兒的關係愈來愈好,也有一些互相支持的身心靈朋友,生活過得去了。但我一直自知生命中還有一些美好的情感出不來,例如不夠自肯自得,缺乏無私奉獻的熱情等等。

皈依後,我才了解:原來我對人性和生命的終極信心不足,我的親密關係是有對象、有條件、有所求的。缺乏終極信仰的我,習慣用虛妄的小我來矮化自己、歸罪別人,自然無法衷心喜歡自己、信任別人。我的愛有對象、有條件、有所求,真的不純淨、有繫縛。我不希望女兒重蹈我在親密關係中缺少主體性的索取討愛和依賴,想要示範回向的是互相尊重、分享喜樂、彼此榮耀的自由生命,有可能重新開始嗎?

院長在「有愛無礙」的開示中說:「無縛的關係是我們的嚮往,當我們誠實的去面對這四個字時,就開始會有痛的感覺!只要做不到,就會有礙的感覺。」這愛而有礙的苦,我已經受夠了!也不想再受了!要怎麼做才會愛而無礙?院長的開示與舉例,給我很大的啟發和鼓舞。主動就是在關係中,不只是考慮自己的最好,也去考慮什麼是對方的最好,願意呼喚對方的最好,同時也嚮往自己的最好,尊重雙方的主體性,在關係中激盪彼此的更好。我相信,從今而後我願「無礙的愛自己」;也願在關係中,對準「主動;不把對方看成器量狹小、脆弱、少信的被動客體。

「愛而有礙」的痛,提醒我停下來,重新感覺呼吸,動作,念頭,當我覺得自己的呼吸很讚、姿勢很讚、動作很讚、念頭很讚時,我的能量自然就會流動,身心有受用,自然就會喜歡自己,並有能量去幫助別人受用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