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能否結合普世價值

普世價值,能不能跟佛法連結?普世價值跟佛法所關注的範圍,究竟有多少重疊?

先問三個問題:

一,你有沒有可能因為誤判,而傷害了你一生中最愛、最信任的人?

二,你認為,夫妻的結合,是為了什麼?為了更獨立更自由或更依賴更束縛?

三,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與否,會不會影響大多數人的貪嗔痴

佛法,會怎麼面對以上問題?

問題一,用佛法的語言來說,人之所以會誤判,是因為信息取捨不嚴謹、六根不知量,給自己主觀好惡或道德框框先入為主的投射了,輕忽蒐證、對話,阻斷信息流入而無法全方位接收正反兩方証據,使判斷失準失真。好朋友之間有可能像恐龍法官、檢察官誤判嗎?只聽自己想要聽的,只看自己想要看的。因為這樣而誤解別人、或被人誤解的經驗,每個人大概都或多或少遇上過。

這看似是個人的問題,其實,也會受到外在制度、社會風氣的影響。比如說,在一個冤獄很多、習慣「有罪推定、司法不獨立」的社會風氣中,在一個「人治(依法行政)、而不是法治(司法獨立)」的政治體制下,我們會比較容易對別人恣意指控、妄下判斷,如陳前總統被司法迫害,社會大眾都跟著媒體的抹黑跑,而無視於司法程序的嚴重瑕疵。媒體抹黑、檢察官釋放片面偵查訊息誤導,刻意以偵蒐動作,混亂社會觀感,有黨証輕判,無黨証重判,有錢有勢判生,無錢無勢判死,都在助長整個社會的權勢依附與對特權的不平。倘若真的希望減少這個社會的貪嗔癡,我們怎麼能夠不為司法獨立、媒體的健全而努力呢?我們怎麼能夠不關心人權、法治的落實呢?

問題二,從佛法的角度來看,人與人在一起,一定是為了減少彼此的貪嗔癡,夫妻的結合也不可能例外。婚姻,是為了減少彼此的貪嗔癡,讓生命更有質感,是為了相互增上,讓彼此更真、更自由、更有信心。不是嗎?

在台灣,大多數人認為兩人的結合代表主體性(自主權)的限縮,就像加入歐洲聯盟要交出貨幣、金融政策,婚姻本質上很接近經濟和政治聯盟,但若因結婚就要彼此綑綁、壓抑,恐怕要令年輕一代畏沮卻步。老一代在惡質文化的浸染下,很多人一旦結了婚,就忘記了對伴侶最基本的尊重,開始掌控、壓迫、限縮對方的人身自由,新一代沒有家族包袱,寧可選擇自由。很多青黃不接的一代,在婚後對自己更沒信心,開始互相貶損,甚至,以惡言、暴力相向。從婚姻關係就可以清楚看到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,我們這個社會若要進入文明、要進步,一定要有最基本的平等、尊重的觀念,如果沒有這些普世價值的素養,夫妻關係必定會成為貪嗔癡的溫床。

一方面,我們需要不斷去呼喚人與人在一起的初衷,同時,也可以想辦法讓婚姻更符合人性的自然。好的婚姻制度,就像好的道路設計,一定會有助於減少車禍,不宜每次車禍都怪雙方的貪瞋癡太重,人為的疏失全歸因於宿命,那13年前華航的「澎湖空難」就不是死在忽悠維修、無法監督的官僚體制了。

問題三,貧富差距是正常的,但貧富懸殊是不正常的。今天,如果這個社會的貧富差距已經大到連努力都沒有意義,而且,現行體制還讓富者越富、貧者越貧,讓不公不義持續惡化,你努力的意願一定會下降的。換句話說,當一個社會貧富懸殊,極度不公平,個人貪嗔癡一定會增加的,代表支撐這個社會進步的動力消失了。一個公平的社會之所以值得我們去追求,正因為,公平的社會,可以減少個人的貪瞋癡。關心普世價值,就是為了減少貪嗔癡滋蔓的環境啊!

透過以上三個問題,我們可以看到,不論是人際關係的誤判、夫妻關係的獨立自由、或是貧富懸殊下的財稅政策與公共資源配置,佛法和普世價值的關懷都是一致的,我們不可能將個人修行和關心普世價值切割開來,不可以將個人不幸遭遇或不公義對待,歸諸共業,修行是從個人這一端著手,關心普世價值則是從大環境、結構面著手。

切割政治就是切割合理的資源配置,切割合理的資源配置就是切割普世價值;執取傳統大家長制的道德倫理,就不可能允許每個人做最真最自然的自己;不允許每個人做最真最自然的自己,道德就變成非自覺的他律,人人做起道德教條的糾察,離普世價值越來越遠。

倘一方面放任整體政經結構大量製造特權尋租與不公平的資源壟斷,另一方面一味要求底層人民減少貪嗔癡,將無異於把宗教徒當愚夫愚婦操控。對整體環境的敗壞,絕對會讓個人修行百倍困難。

真正的慈悲,不只是清淨個人的身口意、不妄不害不做假見証,更是主動去守護每個人做人的尊嚴,努力創建一個更少貪嗔癡、更多慈悲喜捨的資源配置的社會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