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去童貞的那一年

2017-05-09 一脈

s444 1女作家以生命作為祭品,勇敢的揭發不能交流的虛偽世界,讓人們警覺到苦難就在身邊,使人不得不正視問題的存在。

藝術家的心思是敏感銳利的,但卻無法解開重重的矛盾。只是讓自己陷入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慾中國結裡。

回憶起國二時迷戀一位32歲的理化老師。當時我因為父母離異,缺乏家庭的溫暖,就期望從異性情感中得到彌補。這時期的少女情竇初開,對愛情有許多瓊瑤式的幻想,當時甚至打算等他離婚後就嫁給他。實在是為當時天真的自己感到心疼。

我依舊清楚地記得失去童貞的那一天清晨,我坐在學校操場等待一天的到來,對別人而言,這是一個不能再尋常的日子,對我而言卻完全不同了,我的內在與外界有很大的距離,我必須強迫自己一夕間成熟長大,獨自面對這個無法與人分享的感情。當時不可能知道有《刑法第227條》「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
這段感情大約持續了一年,升國三時老師要我專心準備考試,就不再聯繫。但我知道他與另一位女老師在交往,從此由愛生恨,這輩子唯一被我詛咒的人就是他。之後的我再也不相信愛,也無法愛惜自己的身體,甚至感到嫌惡。

內在的傷無法靠外在的物質療癒,也無法用新的情感彌補,無論外表多麼光鮮亮麗,擁有多少成就。午夜夢回時,只有自己最清楚那令人懊悔,骯髒不堪的角落,一直都存在。

我們的社會(學校與家教)對性教育的啟蒙太晚,我們從來不教愛與欲的不同,我們的小孩還在相信「性關係等同以身相許」「有了性關係就要從一而終」

長大後,我開始試著相信世界上有無所求的愛,相信有人可以做到,相信自己可以做到,我漸漸看見內心的純淨,看見自己有愛的能力。信心由此生起。透過的洗禮,我更看見靈魂的聖潔與飽滿,不再被身體與道德的框框綁住,我允許青少年對性關係的探索,我不再譴責青少年性行為,也不再要求「跟我有性關係就必須對我負責」,從此找回自主的信心,跳脫出過去性不自主、愛不自主的怨悔泥沼流沙。

我把性行為看成像倭黑猩猩(巴諾布猿)般義結金蘭式的結盟,不再像傳統佛教把性欲看成瘟疫,重點在要會分辨益友與損友。不健康的性慾是局部收縮膨脹不良,健康的性慾是天地合,性慾不再是天人交戰的道德問題。有真愛才不會感覺性關係空洞,有性行為不等於有性慾,性行為可能是試探,也可能是控制。壓抑會失真,自我保護、處處設防會使人失去天真。透過體驗與反思、學習,不再壓抑,也不需自我保護,生命與視野愈來愈遼闊高廣,與身邊的人關係也更加良善美好。

女作家犧牲了自己,願更多人從此覺醒,反思我們社會升學主義與兩性教育的貧瘠與封閉,反思自己生命的自主獨立與關係自由。我想告訴大家,苦可以無邊無盡的烙燒蔓延,也可以透過智慧止息。苦難甚至可以化為滋養,讓我們彼此更加靠近,對人性更多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