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擬提供人生完成的長者自殺協助

2016-10-14 一書

s391 1荷蘭可能是世界上對安樂死最寬容的國家,早在2002年就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。十餘年來,選擇安樂死的人口呈兩位數成長。

過往安樂死,限於那些治癒無望的絕症病人、承受着難以忍受痛苦的。近日,荷蘭政府開始考慮立法放寬對自殺協助(Assisted suicide)的限制,讓那些已感覺「人生完成(complete)」但還沒病入膏肓的人,也能按照自己的意志,以體面的方式離開人間。醫師協助死亡(PAS「協助死亡」是家人、證人在場,當事人不受威脅,不出於報復、畏懼、逃避,而是清醒的、慎重考慮後的決定自主選擇離開人世的時機和方法。美國加州醫師協助死亡(PAS)今年開始合法。目前美國有6個州PAS是合法的,比荷蘭先進

荷蘭衛生部長與司法部長聯合向國會提案。文件表示,「在嚴格謹慎的評判標準下(strict and careful criteria),必須允許經過深思熟慮認為自己的人生已經完整的人,以有尊嚴的方式(in a manner dignified for them)結束他們的生命」。內閣盼2017年年底完成相關法律的起草,讓絕望而無法忍受折磨的人可以有合法的死亡協助請求。

衛生部長伊蒂絲·席佩斯(Edith Schippers)在寫給國會的信中強調,由於希望自主選擇結束(self-chosen end of life)生命的主要是老年人,這項新舉措將僅限於老年群體。具體的年齡門檻並未透露。

提議也強調操作過程須格外謹慎。為了確保安全,提供死亡協助的機構(death assistance provider)必須擁有醫療背景,並且經過特殊培訓,同時也需要在執行安樂死前進行仔細的指導和審查(careful guidance and vetting ahead of time)。此外,第三方檢查、評估和監督機構也應納入到評估機制內。 

不過,這項提議也引來爭議。批評者認為,荷蘭的安樂死執行已經超出了原本設計的框架,即除了罹患絕症或承受難以忍受病痛的人群外,部分精神疾病與失智症(dementia)的人群也可以申請。內閣則對批評意見表示反對,他們認為人們應該有權提出「不基於醫學原因」的安樂死請求。 

近年來,荷蘭選擇安樂死的人數增長迅速,2006年有1923人選擇安樂死,到2015年已增長至5516人,佔全年死亡人數的3.9% 

荷蘭計劃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關法律的起草,在這期間也會諮詢醫生、道德主義者和其他專家的意見。 

全球目前僅有6個國家允許執行安樂死,分別為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瑞士、哥倫比亞和美國的俄勒岡州、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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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utch consider extending assisted dying laws to those who 'feel their life is complete'