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定要先解決這個苦

2015-03-21 一心

s106 1在網路上讀到一篇舊文,是家族治療大師瑪莉亞葛莫利的專訪 ,她分享來台舉辦工作坊的觀察,她發現台灣的父母很嚴厲,對孩子有很高的期待,常混淆本人和表現,讓孩子以為,愛他是因為他表現好,所以教養出一些高成就但低自尊的人,永遠都覺得自己不夠好,或因為自己表現不好而自我貶抑。她說:「一個不自重的人,和別人連結就不會自重(高自尊),比較容易去取悅別人,影響所及,創意和人際關係都會折損。」

看到很多人努力的動機,的確是為了被肯定、被愛,為了彌補親子關係中不曾被滿足的缺憾。即使已經中年了,心底這個鏤空的洞,也從未被填滿,甚至終其一生,都被這樣的渴望驅動著。

記得母親剛去世時,我接受了一段時間的諮商,過程中發現,我和母親的關係基本上是不錯的,真正大條的是我和父親的關係,是我一直以來被父親遺棄、卻又渴望父愛的情結,諮商師說,那影響了我的親密關係、以及我對伴侶的選擇。

不過,每次諮商完,發洩了傷痛情緒,做瑜珈或好好吃一頓補充能量,暫時感覺舒坦了,但長期下來,創傷並沒有消失,我還是渴望被愛、還是沒有眼光找到對的人。

後來,在《三昧智》學習,講到親子關係中被傷害的問題,院長說:「過去沒有什麼好處理的,重要的是現在。妳現在開心,對過去的詮釋就會改變。即使妳的父母還是用同樣的模式對待妳,妳會覺得他們口中所說、所對待的那個人,根本不是妳。妳之所以會覺得過去還沒有過去,是因為妳現在喜樂能量不足。」

「父母願不願意處理過去,能不能或會不會,那是很自然的緣份,勉強不來。可以肯定的是,你有喜樂、有能量時,比較有可能創造這樣的因緣。」

院長說的大大翻轉了我的觀念,我不必再回頭探討跟父親之間的情緒模式,只要聚焦於當下生命品質的提升,也因此,我不再會因為無法在父親過世前處理這段關係而遺憾。

我們往往把過去的傷當成臉上的火燙疤,以為別人看到我就看到疤,但其實,真正會讓人在意的是自己的善良與陽光。

在台灣社會、尤其是比較傳統的觀念中,如果在親子或親密關係中受害,我們常常會說那是為了「還債」,藉此延續關係中的病態模式。

其實「負債」的是那對人不好的人。如果兒時的妳被父母虐待了,是父母在負債,不是妳在負債。那個債,是父母自己的事,是父母自己要處理的。兒時的妳,因為弱小或見識不足,所以會成為受害者,但是,妳沒有欠父母,妳只是弱小或見識不足,妳要做的是讓自己見識增長或變聰明,才不會繼續受害。

過去在親子關係中沒有被滿足的愛,不可能靠著新的親密關係來彌補。

不論親子關係如何,所有人要處理的問題都是一樣的──內在那種無法接納自己、無法與自己相處的苦。這個苦,一定要靠自己來面對,來化解。如果這個苦沒有解決,所有的行為都會有所求,所有與他人建立的關係,可能都只是拿來逃避這個苦的。只要這個苦沒有解決,所有成就感、所有與他人互動而生的喜樂,最終,都會像流入黑洞的能量,不會帶來真正的滿足。

一定要先解決這個苦,喜樂才會開始增加。樂可以趨,但苦不能避,避苦而趨樂,將徒勞無功。

大家都喜歡跟「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的人」在一起,因為,即使不在一起時也會很放心。沒有人喜歡跟會讓自己擔心的人在一起,如果你自己一個人就快樂不起來,對方會不敢離開你的,然後就會有負擔、有壓力,牽腸掛肚。再怎麼美好的緣份也會被弄壞。

什麼是美好的緣份?跟他在一起,不會患得患失,不需要用自己的脆弱來抓住對方,或用對方的需要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。在一起,可以豐盈彼此,見證關係中的自然、信任、與流動,幫助這個世界對關係的真與美,更有信心。

為什麼目睭被蛤仔肉糊到?為什麼識人不明?為什麼沒有眼光找到對的人、選擇好的緣份?

最簡單的就是建立好的生活習慣。如果,你想要喜樂的生命,但是,卻一直重複那種會製造痛苦的身心機轉(mechanism),那就好像習近平要反「貪腐」,卻不反「製造貪腐的黨國體制」一樣,背道而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