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談「面子」跟「榮耀」

2016-02-07 一心

s294 1師友聚會,談到了「面子」跟「榮耀」的不同:

台灣社會中,我們對「面子」比較熟悉,對「榮耀」卻蠻陌生的。

「面子」是單方向的要求,是一種由外而內的制約,把對不對、好不好置於真不真之前,即便出發點是善,卻都極可能造成壓迫性的善;「榮耀」則是互相的,是發自內心展現於外的,古儒說的誠於中、形於外。先對準了真(而不是對錯、好惡),然後再進一步開展善與美。善是自動自發的,不是禮數來往的潛規則,也不像法律來自於強制或壓迫。不對準真,急於求善,會變成形於外」即可,不必「誠於中

我們從小就知道,如果要得到父母、師長的關愛,就要盡量讓他們有面子。我們也知道,在所有的錯誤之中,最嚴重的就是讓他們沒有面子,「你丟盡了我們家的臉!」「你死不要臉!」「你這樣讓我以後在別人面前怎麼做人?!」以上都是耳熟能詳的罵人話,當我們所作所為的動力,都只是為了維持住(他人的)面子,那麼,會發展出人前一套人後各一套、敷衍應付的本領,也就一點都不意外了。有人終其一生被面子所束縛而活得很痛苦,但也有人選擇另一個極端,乾脆自暴自棄,做那個別人眼中不要臉、沒志氣的人。難道,為別人而活和為自己而活之外,就沒有其他的出路了嗎?

面子原則,也延伸到國家認同的層次,比如說,前些日子,周子瑜因為揮ROC國旗事件而被迫道歉、並說出「我始終為自己是中國人而感到驕傲」這樣的話,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,讓我們看見,當「面子」成為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最大的動力時,是多麼不健康!一面喊著「以做中國人為榮」,一面又罵人「崇洋媚外」、「數典忘祖」,禁不起一點點的批評或意見的不同,形成一種防衛心很強的文化,或許可以說,因為沒有裡子,才會特別害怕失了面子?

不過,「面子」至少代表了我們對關係的重視,是人都需要關係,只是,當關係少了每個人可以對準的核心價值,必定會淪為形式化、空洞化,而失去意義。

我們到底是用什麼在跟彼此連結的?連結的動力是什麼?決定了生命的意義與自我價值感。如果,在生活中所有「愛面子」的地方,我們都能夠用「榮耀彼此」來取代,價值觀是可以慢慢轉變的,生命的意義也會截然不同。

「面子」跟「榮耀」的不同在於「面子」不先問真不真而只問「好不好、對不對」,通常導向做給別人看的「偽善」;「榮耀」先問真不真,沒有做自己的最真,不會感覺到榮耀。所以,「榮耀彼此」的第一步,就是先問:「什麼是我的最真?」,用「真不真」來取代「好不好、對不對」。願意先做自己的最真,也允許對方做自己的最真,叫做主體性,也叫做「自由」。接受對方的最真跟我的最真不一樣,才不會很自我中心地把自己的好惡標準套在別人身上,才有可能很真誠的對話。

即使我們認為對方不真,也要允許,因為,真不真要由每個人自己來界定,相信,只要安靜下來就會知道自己到底真不真。「真」也是有程度的,先允許之後,「真」還會再變化、淬鍊,變得越來越純粹。

我們無權論斷對方真不真,只能關心對方有沒有流動,有沒有開心,因為,最真一定是最流動/最自然/最嚮往。很多人誤把「好惡」當成真,其實,最真與好惡無關,也不是任性,最真就是相信人性,所以會讓人做他自己,let be let flow,讓真情流動。

我們害怕讓他人做他自己,因為讓人做他自己,很容易流變為不負責任。於是我們以為自由與責任無法並存。有自由而沒有責任是自私。責任是照顧到別人,自由是先照顧好自己,要先照顧好自己才能照顧到別人,「己立立人、己達達人」不就是先照顧好自己再照顧到別人!沒有自由的責任是束縛,沒有責任的自由是放任。自由有其連帶責任,這個連帶是種自然,無需強制。

第一步先做到真,允許真,有討論的空間,然後,才有可能進入第二步的求善,和第三步的求美。

從小到大,我們很少聽到父母說:「我以你為榮!」因為,父母往往認為「是我栽培你的,你表現好是理所當然」,而這些所謂的好,都是父母單方面界定的,沒有我們置喙的餘地。其實,不只父母希望以子女為榮,子女也很希望以父母為榮,以「真」為基礎、可以討論、而且是互相的,那樣的動力才會是發自內心的,也才是人性的自然。

真正的榮耀,一定是可以連結每一個人,老師以學生為榮,學生也以老師為榮,老闆以員工為榮,員工也以老闆為榮,而不是像在學校裡的成績排名,得第1名的很難以第20名的為榮,反之亦然。

過去,黨國體制下的法西斯宣傳,某個程度造成了我們對「榮耀」的誤解,因為那些在學校、軍隊中各式各樣的標語、口號,那些造假的歷史、英雄事蹟,那被神化的領袖,還有那中華文化輝煌偉大都是恐怖統治的藉口、壓迫人權的幫兇,於是,我們對「榮耀」一詞變得麻木、無感,甚至反感。一個很怕真、很怕亂,要人乖乖順服的社會,對人性是不相信的,不允許每個人做自己,人性的尊嚴與自由獨立的嚮往一旦受到侵犯或剝奪,當然沒有「榮耀」可言。

隨著台灣社會的民主化、自由化、多元化,屬於現代公民的、新的價值觀正在形成,一方面有助於脫落那些由血緣、宗族、禮數、面子所形成的框框,讓每個人有選擇做最真、最有尊嚴的自己,另一方面,也是一個契機,讓我們重新思考:究竟什麼才是凝聚這個社會最真實的動力?作為一個台灣的公民,我如何能夠以台灣為榮、也讓台灣以我為榮?

嚴復密爾的「自由」翻譯為「群己權界(明乎己與羣之權界)」,己之權界(私領域)在自由、肯定個體的個性,羣之權界(公領域)在民主、為維護每個人的自主權而有所強制。密爾肯定「個體性(individual spontaneity)」是人類不可或缺的做人價值,闡述了公權力不得侵犯私領域的自由、人與人之間不得互相侵犯傷害。強調一個社會少了「個體性」就是惡。先自由後民主變成了一個普世的倫理。

人性的尊嚴與自由獨立的嚮往,就從「真」開始,從「個體性」開始。有了「個體性」的「真」,我們才可能互相觀摩切磋,求善求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