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成為彼此的貴人?
2025-05-17 院長
網飛最近的熱門迷你英劇《混沌少年時(Adolescence)》,探討一位13歲男孩Jamie殺害女同學 Katie背後的成因,映照出人性的最基本需求:
「我需要被接納,我需要認同與尊嚴,我需要分享榮耀。」我的需要有錯嗎?我「不配」跟我喜歡的人在一起嗎?
「貴人」的貴,是做人的價值,不是交換價值。
貴,是珍貴,是自己最珍視的靈魂,能結合現實同時實踐理想,找到活著的意義與價值。
如果有人對我說,「因為你的存在,我想成為更好的人」,如果我能給人活下去的勇氣與好好活的動力,我會覺得活著很值得。
有時候,我們會懷疑自己:「是不是我還不夠好、不夠強,沒辦法成為別人生命中的貴人?」
生命中有貴人,是一種幸運;成為別人的貴人,是一種幸福。
何謂貴人?
快樂是一種內在的感受,通常來自於內心的滿足;幸福需要融入別人的感覺、需要外在的回饋,與人有互動關係,就涉及更深層次的領會和目標。
一旦有關係,就有「意義」的問題。如果你跟這個人的關係沒有建設性,只有破壞性,傷腦、傷心、厭嫌、壓力,那就沒有意義。「幸福」就是在一起不會傷腦、傷心,不會勉強,很自然流動,彼此因爲對方的存在,看得更遠更廣更深、更快樂充實更有生命力。
「幸福」會覺得生命有「意義」,會覺得你跟別人的生命有連結;意義就是在一起生活有互相增上、鼓勵的作用:
「因為你,我覺得我的生命更有力氣;因為跟你有來有往,我覺得生命更有意思,那就是幸福」。此中的「你」,就是我們生命中的「貴人」。
很多人在一起都是勉強,甚至威脅,幹嘛結婚還要給人家情緒勒索?生小孩還要受子女情緒勒索那就不幸福了!
希臘文的「幸福」有三個字:
1.第一個字是運氣好(lucky)(古希臘文eutychia),例如中了樂透;
2.第二個字對準自己的「真摯」,至情至性(Eudaimonic well-being),也就是跟自身那個神明清淨的真心保持最佳連繫,跟自己的靈魂(神)保持美好的關係,這個希臘字相當於梵文的「波羅蜜」;
3.第三個字是「福報」(makarios),也是《新約》提到的天國八福(Beatitudes):虛心的人、哀慟的人、溫柔的人、飢渴慕義的人、憐憫人的人、清心的人、使人和睦的人、為義受迫害的人。這八種人老天會賜福。基督徒稱這種幸福(makarios庇佑)叫做「蒙福」。
英文的快樂感受(joy)偏向自得其樂,比較持久;幸福感受(happiness)需要彼此投緣的外在條件,比較短暫。因為互相喜歡的幸福,難保不會生變。
只有一種幸福恆久不變,叫做給別人幸福。能給別人幸福,我們稱之為「貴人」。「貴人」的幸福來自「能給」,最殊勝的幸福就是這一種「能給」。只有這種幸福是持久的,因為這種幸福是「波羅蜜」的真性情,完全自然流動、完全清淨無染,沒有勉強。
「貴人」的幸福超越一切對待,「蒙福」是領受「天命」的人,每個人的「天命」就是當別人生命中的「貴人」:幫助別人從人性的「最真」找到「美善」並獲得「喜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