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自由才有國家

2015-03-15

每個人有自由才有國家。美國開國元勳之一富蘭克林說:「自由在哪裡,國家就在哪裡。(Where liberty dwells, there is my country)」專制體制下,國家不是依每個人的意志來自由聯合,而是依用依法行政包裝的武力政權。

太陽花學運期間,常常聽到很多知識分子、學者,指責「國家暴力」,其實,「國家暴力」這個詞是20世紀初的講法,現在還這樣說,混淆了「國家暴力」與「政府暴力」,錯亂了「國家」與「政府」的份際,等同強迫「愛國家」就必須「愛政府」。「國家」與「政府」的界線一定要分清,才不會在觀念上造成莫衷一是的訴求。「國家」是公民組合,「政府」是公僕的作業平台,兩者不可混同。

「國家」代表公民獨立與自由爭取生存與幸福權利的集體意志,「政府」代表對「國家意志」的執行,執行得不好,「政府」就要更新,由另一個「政府」取而代之。像希臘政府欠債無力償還,希臘作為「國家」就可考量讓希臘政府「破產」,重整「新政府」。債權國將喪失索債權。

西方人說:「我愛我的國家。」因為國家不是剝削者壓迫被剝削者的工具,不是統治者壓迫被統治者的工具。政府即使由選舉產生,不代表它一定有民主自由與平等,此所以西方人不可能說:「我愛我的政府。」

再好的政府都是一種「合法的」暴力組織,很危險,每一個國民必須高度警戒。主權在民,主權從來不屬於政府。有人權,才有主權。當政府不在乎人權,處處侵犯人民權益時,就叫暴政,它就是禍國殃民的魔頭。就像希特勒雖然是被合法選出來的,卻製造了人類的浩劫。人人都有責任推翻。

國家是領土,是我們共同的愛,是我們想要為世界盡一份力量、幫世界更美好的平台。真正的台灣人不分先來後到,就是想做第一等公民,想要建設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等國,真正的台灣人絕不允許政府妨礙人民參政的權利,絕不允許當今政府壟斷國家機器,剝奪台灣人的罷免權、創制複決權,設鳥籠公投把人民參政權關在鳥籠裡面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?

如果,有個政府和國家是永遠一體的,那根本就不算國家,而只是政權。「推翻中國共產黨、推翻國民黨政府」本來就不等於「顛覆國家」,也不是「叛亂罪」,不公不義的政權不推翻,才真的是天怒人怨啊!

美國政府如果不允許加州、德州獨立的聲音,那只要人民一主張獨立、就會被冠以「主張分裂」的罪名抓起來,那美國政府就一定是獨裁、極權的政權!即便有總統任期,或黨主席任期,也跟「朕即國家」沒有兩樣。蘇格蘭主張獨立公投,英國政府會將蘇格蘭人冠以「主張分裂」的罪名抓起來嗎?還好英國政府很文明,不像國民黨政府連「罷免不得宣傳」都可以講成「依法行政」!

「政府是政府,國家是國家」,兩者絕不等同。面對國家,我們只有愛,面對政府我們永遠要保持警戒,絕對避免空白授權。

1933年,秉承蔣介石意旨的審判長問陳獨秀「何以要打倒國民政府?」陳獨秀一士諤諤地指陳國家是「土地、人民、主權之總和也」,他反對政府與「危害民國」無干。

當政府老是帶頭違法違憲、貪瀆濫權卻又以反貪腐為名整肅異己,陳獨秀會說:「這樣的政府難道不應當推翻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