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記是對天對地的告解

2014年10月03日共修法談

u118 1寫日記,是在練習說話,整理並沈澱內心對話,用什麼樣的心情寫和說呢?

一種對天對地的告解,如同在法庭上,開口前,手放在聖經上,代表我的證詞訴諸永恆,是對神交待,不是人我對待!

寫日記,不只是客觀陳述而已,更不是記流水帳。日記中,一定要有反觀。這個反觀的動作,就是法官的仲裁,我們的憲法就是慈悲喜捨,判準倫理就是六度三箴。

寫日記的時候,我們同時扮演證人,也扮演法官。在陳述證詞時,必須同時反觀(自問):這樣說、想、做,是充滿愛心的嗎?能不能更自然、更流動?能不能更有心量和智慧?

很多人會邊寫日記邊控訴,那就是自以為是「公訴檢察官」,「只要我起訴就代表你可疑;只要法官判刑,就代表你有罪」。在內心對話中快意恩仇,能活人、能死人,極盡宣洩之能事!

寫日記,是在練習當證人和法官,但絕對不是檢察官!在日記中,我們鍛鍊自由(無量大的心量與無量小的細心、謙虛)、無縛(不被成見束縛)的思考判斷,這是普世價值還是修行?都是!

只要真的有把「法」用上,有體會到「道法自然」的受用,自然會一直回到「法」來。你不會一直需要別人給你呵護、給你肯定,因為心中充滿了愛,你只想給,只想把這樣的寶貝分享出去,因為深知,除了「道法自然」,沒有更好的生命態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