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‧喜歡;責任‧意義

2015-11-24 院長

u151 1有位女孩子說,男朋友跟她說:「我最近去做性格測驗,發現我有雙性戀的傾向,因為會不自覺的喜歡上同性男孩。」,男朋友跟她說後,她突然腦袋一片空白!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? 

這是網路上一段真實的對話,女孩覺得愛是一種責任,不可以因為發生什麼事,就拋棄對方,她必須要承擔下去。愛像是結婚誓詞說的:從今天開始直到永遠,無論順逆、貧富、疾病或健康,都彼此相愛、珍惜,至死不渝。 

如果你發現這位男友喜歡上別人,但他把愛變成一種責任,選擇放棄追尋自己的最喜歡,你會要這樣的「愛」嗎? 

什麼是忠於自己? 

是不是要放棄自己的最喜歡,只因曾經愛過她,只因把愛當成一種責任,所以必須繼續跟她在一起,但心裡卻做不到不想另外一個人。 

就像答應過要跟你結婚,也真的跟你結婚了,但心裡面想的還是對方啊!因為是有責任感的,這樣的「有」有什麼意義呢? 

生命的意義,核心價值或是所謂的忠於自己,到底是什麼? 

比如,婚前或前五年愛上了對方,當時覺得跟他非常適配,彼此的親朋好友,都認為我們是世界上最配對的,即使全世界的人都離婚了,我們一定是最後一對! 

可是你們比任何人都很快地結束這段姻緣!這時候的你,是忠於自己的什麼呢?忠於自己一直是個存在的問題。 

在場有朋友舉手說,紅樓夢裡的賈寶玉,他愛的是林黛玉,可是最後娶的是薛寶釵,將對林黛玉的愛埋放在他心裡。因為他要忠於自己的責任,忠於這個家的責任,有責任算是有靈魂嗎? 

中國式的愛情,一點都不浪漫,這就是靈魂的問題,到底是要浪漫還是要責任?有沒有靈魂要由他自己來界定。 

事實上,我們對每一個人都有責任,不是只有對我們所愛的人有責任而已,對我們喜歡的人也有責任。今天選擇跟誰在一起,你對他就有責任,明天換跟誰在一起,你對他也是有責任的,責任是一樣的,只是換了愛的對象,責任的對象也跟著換,喜歡的對象也是。 

要怎麼樣才是忠於你自己?最重要的是你要忠於你自己! 

愛的對象會變,但是愛的內容沒有變。愛的內容是不會因對象變了而改變。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是真的想要對他付出,即使對象變了,也不一定是喜新厭舊,而是發現有另外一個人跟他更配對,要不要接受?要不要祝福? 

什麼是真正的愛?對方的快樂、對方的幸福就是我的快樂,我的幸福。愛不可能只顧自己,愛是不由自主的疼惜與溶化,那不是委曲求全。如果是委屈,就會變成是一種單方面的責任了。 

真正的的「愛」是對每一個人都是愛。但「喜歡」就有偏好與程度的不同,就像住在同一個房間,有住在同一個房間的喜歡。住在同一個屋頂下,有住在同一個屋頂下的喜歡。共住的空間大你會喜歡他,共住的空間小你可能不喜歡。有的人不常見面你會喜歡他,有的人常常見面你可能會不喜歡。 

有些人,你有辦法和他在很小的空間,卻可以感覺空間好大好大;有些人,是空間很大,但跟他在一起,會感覺空間好小好小! 

這叫做「喜歡」。 

「愛」是對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愛,愛是我的生命我的自然,如果沒辦法愛,我不會快樂。但我喜歡的對象就會有所選擇,比如就會選擇,誰跟我住在很小的空間卻感覺很大的那個人,而這個人是有可能會換的。為什麼會換?因為還沒有找到最喜歡的人。 

愛的裡面,有沒有不喜歡? 

當然有啊!不喜歡不是不愛。就好比在一定的距離下,我都很喜歡!但不要太靠近。好比我愛野生動物,但我不喜歡野生動物與我同住一個空間。我愛貓狗,但我不喜歡貓狗與我同睡一張床。同住一個空間的喜歡是沒辦法勉強的,彼此空間夠大的話,我都很喜歡他;但是空間太小,就不太容易了,對不對?!好比每次開車,他就是要做後座駕駛,這會干擾到駕駛的專心度,若沒有辦法乖乖坐在那裏,每次都要製造驚險,不然就突然大叫一聲,開車的人都會被嚇一跳,這樣就是不適合共坐同一輛車。 

有些人你跟他一起做同樣的事,會很開心;有些人你跟他一起做同樣的事,就會不開心,愛還是一樣,但就是沒辦法喜歡,因為個性、氣質、衛生習慣都差太遠,很難同住在小小的空間裏。愛是一種生命的本質,喜歡有一點類似口味、偏好。好比天氣熱,有的人喜歡吹電扇,有的人吹電扇就頭疼,這怎能勉強同臥一處? 

剛剛談到「愛」和「責任」,這個責任的定義是甚麼? 

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對「責任」的定義可能不太一樣,因為「責任」夾雜著很多文化的框框,就像父母對子女有責任,先生對老婆有責任,但這個責任會因為時間及地緣的關係而有所變化。 

就像先生對老婆要負扶養的責任嗎?要負責她的經濟責任嗎?如果老公沒錢,又不去賺錢,你也要自己想辦法去賺啊!對不對?但是,這如果是50年前,這個男人就會被人家恥笑或瞧不起:「你不負責任」! 

就像之前那個女孩子說,她的男朋友去做心理測驗,好像有雙性戀的傾向,因為他遇到另一位可愛的男孩子,會有性興奮。但這位女孩,認為愛是一種責任,當我愛上他,即使我心裡面有更喜歡別人,我都必須放棄。 

你覺得呢?我認為這是很狹隘的責任定義,我的定義是「做你自己」。你的責任就是「做你自己」,也幫助對方「做他自己」。 

幫助彼此「做自己」,就是一種責任。 

這樣我們就沒有負擔,而且他跟「忠於自己」是互相呼應的,就是幫助你「做自己」。我今天愛上別人,我還是幫助你「做你自己」。 

比如,我們最近有一個禪修活動,因為禪修的地方只能容納50人,但報名有60人,篩選考量的依據是---甚麼是對你有幫助?這個責任的內容是,對你沒有幫助,你卻來了,這樣是浪費你的時間,這是最重要的考量。 

就像今天你跟一個人戀愛了,你最的是甚麼? 

怕因為這個戀愛,他不快樂;
怕因為這個戀愛,他不能做他自己。
怕因為這個戀愛,他對我非常的依賴,沒有我,他會死。 

這個怕就是一種責任。怕我們兩個在一起以後,開始吵架了,你不會開心;或者是你沒有我,你會死,這也會讓我擔心呢。擔心如果我死了,你要怎麼辦?你說:哦,你怕,你就要走喔?!你很自私耶! 

這不是自私,要不然結婚以後會更麻煩;要是結婚了,發現不適合,就只好考慮離婚了,你不能說連離婚也是一種自私,就是不負責任!! 

真正的怕,是在怕甚麼?怕,隔礙愈來愈大;怕,問題愈來愈嚴重。 

世界上有太多戀愛的故事就是會這樣發生。不會因為說過我愛你,就必須一直喜歡你?!喜歡不是一種義務,或許對方也真的已經不喜歡我了,但是她因為對我有責任,還繼續選擇跟我在一起。這很奇怪,不是嗎! 

要對自己負責,就是自己要能做到真,這樣在關係裡面的責任,才不會互相綁架? 

對,要先喜歡自己,喜歡到甚麼程度,才可以談戀愛呢?沒有她,我還是可以喜歡我自己,這不是自我膨脹,只是很單純的自得其樂。 

可以自得其樂,叫做喜歡自己。 

既然可以自得其樂,為什麼還要談戀愛?因為談戀愛會讓彼此更快樂。不是不談戀愛就不快樂,而是談戀愛會更快樂。但如果談戀愛不成功,我還是可以自得其樂,這叫做自給自足。 

就好比你是一個國家,你不能因為能夠自給自足就不貿易啊!因為做貿易可以更富有,為何不?!如果有一天,經濟受到制裁,還是可以自給自足,你不怕。雖然不怕,事情還是會發生的,你不能一直在擔心受怕啊! 

談戀愛時,你怕對方拋棄我,怕對方移情別戀,怕對方不再喜歡我,這樣子就有點麻煩,不太好,沒有一個人願意這樣,每天都要跟你保證不變心,這樣會很辛苦的,對自己也太沒信心了。 

真正的信心,不是一再確認先生不會變心,而是會自得其樂。沒有他,我一樣快樂;有他會更快樂。這個「更」,是可遇不可求。這樣的心態,是比較健康的態度。 

為什麼會快樂?因為….
找到了活下去的意義,
找到了喜歡生命的態度,
找到了和世界連結的方式。 

當你的生命跟全世界都有關係時叫做意義。意義的意思,不是說我自己一個人可以自得其樂就好,而是因為你的生命跟全世界的生命有了關係;如果你的生命都跟這個世界沒有關係,那「意義」是不可能產生的。 

意義,是跟普世價值、跟愛人如己有關的東西,也可以叫做核心價值。找到了生命的核心價值,你會覺得你的生命已經走在所謂的真理道路上了。 

這個真理當然是由你來界定的,普世價值跟愛人如己就當作是你的參考值。透過普世價值的薰習,人類會有一個和平繁榮的共同嚮往,而我們所做的事是和這個和平繁榮有關係的。 

如果都覺得我的生命跟全世界的和平繁榮沒有關係,那你也會覺得生命不太有意義,如果你告訴人家,我的生命很有意義,那是因為我活著跟世間的和平繁榮有關係,雖然只是一點點,但它一定是有關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