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印

情愛的照見與嚮往

76 1

蘇格拉底說: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生命目的就是「認識自己」。

工作、學習、旅行,是為了瞭解自己。
跟另一個人說話、共事、往來、同行、同住,也是為了瞭解自己。

獨處時,做自己的鏡子,
在關係裡,做彼此的鏡子。

獨處時,會無聊,會恐慌嗎?
在關係裡,到底被什麼牽絆了?

不論獨處或關係,都是在照見:
「我需要什麼?我可以給別人什麼?」

越瞭解,越能夠獨立而健康的分享,
而不是被動、擔心的依賴。

從「瞭解自己」出發,探索親密關係,
不必再隨俗流轉,人云亦云。

沒有自由,不可能懂愛,愛,是為了體現自由。

 

一、靈、魂、魄的三個面向

認識自己,從何處下手? 靈、魂、魄,是一個很方便而清楚的認知架構。

魄(body/soma) 是身體,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作業平台魂(soul/ psychē) 是每個人獨特的價值系統、自我認同靈(spirit/ pneuma) 是人性共同的嚮往,是生命至純至性的律動

每個人,都有靈、魂、魄的需求:

身體的需求是,能量流動、乾淨
魂的需求是,找到最真的自己,做最真的自己
靈的需求是,對準天地、對準最美的心

當魂接上了靈,靈灌到魂、流佈身體,我們的內心才會有真正的寧靜,也會感覺活著的意義。

隨時隨地,都可以問自己三個問題:

有沒有聆聽身體的聲音?聽到了什麼?
今天,有沒有做一件自己嚮往的事?
能不能在幾個呼吸裡,讓自己完全的安靜下來?

親密關係,需要透過靈、魂、魄三個面向來檢驗:

在關係中, 是否感覺到彼此對身體的接納、界線與自由?
在關係中, 能不能做自己最嚮往的那個人?
在關係中, 是否體驗到最自然最流動的連結?

二、關係是鏡子,映著你,也照著我

為什麼想在一起?我想要什麼?
每次親密的背後,什麼是我真正的渴望?我知道嗎?清楚嗎?
我是怎樣的人,我不一定清楚,透過跟對方交往,才會知道「原來我是這樣的人?!」原本以為自己很OK的,經過交往才知道自己心量很小,沒有安全感,杯弓蛇影,嫉妒只是在掩飾自己的不安與沒有自信!

討厭自己的人,很容易討厭別人。對自己有很多的不接納,對別人就會有很多的不接納。只有真的喜歡自己,才可能不討厭自己。

喜歡自己,不是貪愛自己的魅力,不是對自己偏執或美化自己。而是深深受用身心的狀態,在每一個當下,感覺自己最自然最流動的狀態。

來往交流,是為了看到自己的真面目,因為對方的存在,讓我明白自己所想所要,因此更瞭解自己。瞭解,於是不會倚賴對方來彌補自己的空缺,瞭解,只為開展自由的靈魂、成全彼此心中嚮往的真愛。

不論關係親密與否,人與人在一起,有兩個要件:一個是照見自己,一是互相成全。戀愛亦然,可以更了解自己,也可以相互成全。

戀愛,可以讓生命破繭重生,更自由更自在,前提必須是完全接受,完全流動,有接受有流動才能體驗,有任何抗拒就無法體驗。

嚮往什麼樣的生命? 不會喜歡自己狼吞虎嚥,吃完之後肚子脹脹的,沒有消化得很好,或者拉肚子吧!為了減肥、又為了滿足口慾,吃完了又去把它挖出來、吐出來,甚至故意吃瀉藥,你不會喜歡這樣子糟蹋自己吧!

嚮往停得下來、靜得下來的自己。嚮往自然流動,與天地、與世界有更真實往來的生命。

三、配對

在關係中可以做最真的自己,不怕失去,叫做配對;不配對,就是無法做最真的自己。是配對就不可能擔心會分開,一旦罹患強迫症,就會把「不會分開」當成配對的指標,「永結同心」、「白頭偕老」就會變成恐怖主義。

上帝造人,先要給人完全的自由,才能證明「從自由裡會開展出最美麗的德行、性情」,在關係中,我們需要給彼此完全的自由,才能知道彼此是否真的配對。

現在社會進展到普遍接受同居了。同居,就是可進可退,契約不用訂終身的,隨時可以修改,可以反悔。可以反悔不代表沒有信用,而是很認真地站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,面對無常,不論分合,都相信彼此在尋找最真的自己,沒有人喜歡在關係中看見自己的假。不契合、不適配的時候,就分開。不會黏著依賴,甚至怨懟仇恨。

就算已經結婚了,也隨時隨地感覺契約是活的,這樣想的時候,頭腦會變靈活,會有信心,不會再恐懼,或抗拒無常。如果契約訂得很死,就容易死纏活纏,恐懼不安,一旦保不住就走向玉石俱焚。

在平等的契約與無常之流中,願意一再續約,才是令人讚嘆的真情。在活的契約裡,每個人會戰戰兢兢地做最真、最嚮往的自己!

四、主體性

如果對方說:「我可以給你愛,但是不能給你自由。」什麼是你的選擇?
當對方說:「我不喜歡你了。」該怎麼回答?

最好先思考過這兩個問題,再談戀愛。

要談戀愛,就要接受「大家都在找」。假設交往了五年,才決定分手,並不是說原本很配對然後突然變心了,而是,花了五年在嘗試,最後才確定不配對。往好處想,五年後分手,比六年後分手,還划算吧!只能接受「絕大部分人都不確定」,接受「不確定也可以在一起」。如果等每個人都成熟才能去尋找,大家不都60歲了!

唯一能做的準備,就是盡量讓自己更成熟,至少,感情上可以自立,有接受分手的本事,至少,有可以給自己幸福的本事。其實,不論是朋友關係或親密關係,都至少要做到「不怕失去自己,不怕失去別人」。如果你會怕,如果你禁不起分手,別人的內心會有恐懼,會被脅迫,不敢跟你分手的。

離婚、分手,都是好事;是好事,才會分手。難捨能捨,給彼此重生的機會,才是慈悲。

你可以決定如何對待別人,但是,不能決定別人如何對待你,這就是主體性。有了主體性,就一定會尊重對方的喜樂與意向,不是「要」對方尊重你的喜樂與意向,尊重是「自然」,不是「要」。

當對方說:「我不喜歡你了。」
能夠很冷靜、很有自信地說:「你決定了嗎?」沒有對立,在乎的是對方的主體性。

當對方說:「我可以給你愛,但是不能給你自由。」
能夠做出最忠於自己的選擇嗎?

五、跟世間連結的慾望

性,是兩情相悅?是一種飢渴?是兩小無猜的自然表達,或精心安排的演出?是錙銖必較的算計?還是渾然忘我的融入?

真正的性慾,是想要跟世間連結的慾望。親密關係的對象,代表這個世界的清明,透過這個對象,照見跟世間最真最美最流動的給予和接納。

「性」是很神聖、很美的行為,有主體性,很健康、很乾淨,我們卻誤解了「性」,把「性」當成「你在要,我在給」的攻防,於是,「性」失去了主體性,無端生出好多尷尬、狼狽。

性慾,可以從屬身(魄)、屬心(魂)、屬靈的三種層次,來切入。

屬身的性慾,就是生物本能,受賀爾蒙驅使,想要透過對象與世間連結,在連結中照見對身體的接受度與自由度。透過尊重身體,學習尊重生命、尊重世間。

屬心的性慾,就是愛情,想要找到另一個人互相照見扶持鼓勵。在他眼中,看到自己可以更好;在互動裡,看到彼此可以成長,幫助彼此做自己的最真。

屬靈的性慾,就是對準天地,生命的連結只為更流動、更自然,圓滿彼此的至純至性。

在身心安靜、放鬆流動的狀態下,不論性慾的動力來自身或心,都自然會還原到屬靈的層次,只要隨時隨地,將所說所做所想對準屬靈的需求,屬心和屬身的需求,會自然到位。

若以屬身、屬心的需求為前導,可能會為了不想失去對方,而扭曲自我的價值觀和認同,或者,依賴對方的愛與肯定,來獲得信心。如果在靈魂的層次上不配對,想透過愛的承諾或性行為來拉近距離,是不可能的。唯有以屬靈的需求為前導,自我才能感覺安定、統合、完整,才有機會遇到真正的配對。

六、對性慾的誤解

以為只要陽具勃起、陰道分泌,就是有性慾,這其實是後天教育造成的誤解。陽具勃起、陰道分泌,都只是器官受刺激而充血、單純的生理現象,就像流口水不一定就代表有食慾。

同樣的生理現象,發生在幼兒身上,他們就不會聯想成性慾,也不會覺得困擾。然而,成長過程中,我們學習到錯誤的觀念,啟動了錯誤的聯想,以為這些生理現象跟性慾有關,然後,又衍伸出各種壓抑或追逐的反應,才會感覺困擾。

就生理現象來說,只要放輕鬆、用全身感覺,局部的緊張很容易就流動消融了。把身體現象當作性慾的原因,那是錯把馮京當馬凉。

真正的性慾,會發生在精氣神飽滿、流動的狀態下。如果在身心有壓力、鬱結、氣悶的狀態下,想要透過性行為來紓壓、解悶、發洩,這比較像是漢醫所謂的局部器官需要放血,那不是真正的性慾,而是所謂的性飢渴,或性衝動。

這時候,其實不需要另一個人來當出口,而是透過適度的運動、休息、放鬆,幫助自身的能量淨化與流動。

另一個對於性慾的誤解是,把動物的自然當成是人類的自然。動物的性行為,基本上是為了繁衍後代,跟人類較接近的黑猩猩,則會透過性行為來結盟、壯大自己的勢力,以上動機都是跟生存有關的,與人類性行為的意義大不相同。

人跟動物相同的部分,是以身體為作業平台,然而,人類有自我認同(魂),動物沒有,自我認同,既是製造人類問題的來源,也是人類之所以可貴的源頭。有自我認同(魂),才可以對準天地(靈)。

人的自然,一定有靈魂的嚮往,如果漠視或放棄了這個嚮往,就會活得人不像人。只為了存活,不是為愛為自由而活著,生命就沒有尊嚴。

七、魄──您的身體,您的聖殿廟堂

《哥林多前書6:19》:「your body, your temple(您的身體,您的聖殿廟堂)」,身體住著您聖靈的聖殿廟堂,對待您的身體就像對待聖靈一樣,對待您的身體就像進入聖殿廟堂一樣。

對自己的身體有尊敬,對別人的身體有尊敬,這樣的生命態度,叫做主體性,無關道德、無關是非對錯,而是對自己和別人生命的源頭,很自然而然的虔敬。

當我們看到,身體是過去無數的思考、語言、行為、感受積澱出的結晶,身體就不再只是身體,而是精神的作業平臺,是未來無限可能性的基石。

八、魂──推己及人的真

魂,有自我延續與完成的我執,其正面價值在於,會堅持始終如一的價值認同,有活著的原則。然而,這個自我,易受誘惑、扭曲、脅迫,因為怕失去自己、怕失去別人,寧可加入多數人的想法,或攀附權勢,不敢「出櫃」,不敢做真正的自己。

男女關係、男男、女女關係,都是做真正的自己,不怕失去自己、不怕失去別人,都是在鍛煉淬礪無我,如果不允許「彼此活岀最真」,將去除不了控制欲、征服欲與種種優越感、自卑感的浮浮沉沉。

讓自己先是個值得交心交重、樂意給、有心量接納別人的好人。自己有陽光,先喜樂才能分享喜樂,先幸福才能分享幸福。

找到自己的最自然、最自在、最幸福,用這樣的一種水平、用這樣的一種對生命的認識,往外推出,推到你怎麼在人與人之間給予和接納,並在給予和接納裡面,練習完全的含容、完全的接納對方做他的最好。

九、靈──呼吸

希臘文的靈,是pneuma,意思是「呼吸」,支持人生命的氣息。
與神同在同息叫做靈。

息這個字,就是「自心」,
透過呼吸,安靜下來,我們就會找到你我共同的真心。

東西方對呼吸和靈(真心)的認識如出一轍,可見先人的觀察與智慧,不分東方西方。

靈,也稱作神,佛性,菩提心,真善美,是人性共同的嚮往,生命的終極關懷。只要安靜下來,每個人都能感覺得到,因為,那是我們生命運轉的源頭活水。

就像地球有其軸心,我們才會有季節、冷熱、明暗、厚薄、乾濕、呼吸…等秩序,若沒有找到這個軸心、對準這個軸心,生命就會一直失真失準。發現生命的軸心,就是安心回神之道,就是信仰。

心靜下來,靈自會不斷地校正,讓我們的魂越來越成熟。這樣的校正,靠的是一顆非常安靜的心。成不成熟,沒有人可以論斷,要靠自己來界定。

真正的「自己」,是主體性,
是回歸最乾淨的靈魂,共同的心。

做真正的自己,才能精準「如己」。
精準「如己」,認知主體性,才有可能「愛人如己」。

「捨己從神」就是認識真正的靈魂,
依止最真、最神的心量,回歸「無我」的精神。

十、台灣社會的權力位階

看似屬於個人的親密關係,伴侶之間的對待方式,其實也離不開社會互動的一個環節,甚至涉及一個社會中權力分配的方式。

可曾思考過:台灣社會中的權力位階是什麼?為什麼我們姓父親的姓、而不是姓母親的?為什麼父母雙方的祖先很多,我們通常卻只認父親的父親的父親的父親為祖先?

台灣歷代的殖民統治者中,以漢文化為主的華人統治者最為強勢、時間也最久,因此,大部分的台灣人都深深浸染在漢文化中。漢文化深受儒家影響,人與人之間的倫理,以三綱(君臣、父子、夫婦)為基礎,以男性祖先為中心,而這三綱,又有主從關係,君臣綱大於父子綱,父子綱又大於夫婦綱。這樣的綱目,有壓制性、有主從關係,並不是站在人格對等的基礎上。

三綱在結婚儀式中最為明顯,婚姻的誓約通常不是對天對地對上帝,而是邀請主婚人、證婚人來見證的。主婚人是父母(父子綱),證婚人不是長官就是老闆(君臣綱),如果面子不夠大、請不到長官,也會想盡辦法在禮堂掛一些大官具名的喜幛。

除此之外,華人的婆媳問題也舉世聞名。媳婦在熬成婆之後,通常自動忘記自己曾經受過的不公平待遇,然後如法炮製或變本加厲地施加於自己媳婦身上。兒子在面對父母教訓媳婦時,早已經默默接受了父母綱高於夫妻綱的家族政治力介入。婆婆不是從女人的角度,而是以男性權力為中心,替自己的兒子管教媳婦。華人媳婦,甚至不能自行決定是否要生孩子、何時生孩子,原本歸老天爺管的生男生女,公婆竟也插一手。

「臣事君,子事父,妻事夫」似乎已是過去的框框,不再根深柢固,其實,在21世紀的今日台灣,威力不減。

十一、穿透文化的壓迫性

漢文化最嚴重的問題,就是把道德當法律處理,把單純的「自律」問題,當成人人自由心証口誅筆伐的「他律」問題。仁義禮智信五常,不是個人對天地良心交代,而是用來批判鎮懾他人的工具,這樣的社會文化很有壓迫性。

因為深受儒家文化影響,我們的社會不重視隱私,甚至喜歡窺伺人家的隱私,比如,女兒大了,就會有人來問你:怎麼還沒結婚?父母也會關心你,年紀很大了,怎麼還沒結婚啊?結了婚後,怎麼還沒生小孩?

然後,把別人的隱私當成道德在審判,還把道德法律化,比如說:外遇,就說成通姦。這就是不允許別人做最真的自己。把婚姻當成法律,「你不可以這樣、那樣」!

婚姻,主要是幫助你做最真的自己。當一個風俗習慣,違反你做最真的自己時,不是「自由」要受檢討,而是那個制度要受檢討!

生活中真正需要限制的,是不可去妨礙別人的自由,不可不尊重別人做最真的自己。

西方社會2000年來,一直在辯論:什麼是自由?做你最真的自己,但不能妨礙別人的自由。西方社會一直強調自由,任何人(包括皇帝、國王)都不可剝奪。妨礙自由,就是阻撓對方做最真的自己。

有個國王問街頭哲人:「我需要幫您什麼?」
街頭哲人說:「請您不要擋我的陽光。」

真正的自己是很瀟灑的,他不會理會國王怎麼說,他不會因為你的權大勢大,看你的臉色。

做最真的自己。才能穿透文化的壓迫性。

沒有人可以去規範你、沒有人可以來界定你的愛情不夠真、不夠深、不夠純、不夠美,這純粹是個人的事情,不是司法可以偵判、不是民法可以規定、不是政治可以主張。

一切世間的倫理都看這個真心實意,只能管好自己對人有沒有真愛,沒法由外而內去規範管理、去批判論斷。

十二、美感──生命的驅動力

今天為什麼會迷戀上一個人?因為覺得他好美好美!百看不厭、千看不厭、萬看不厭、億看不厭!情愛的微妙處,就是美感的張力到最大的時候,對對方完全沒有欲望,對方變成聖潔,愛對方會有虔誠的感覺,在虔誠的感覺中,感覺一種強烈的生命動力!為之生、為之死!

美感不會消失。因為不懂美,美感才會消失。因為還不夠感動,靈魂的相契還不夠深。當聖潔、虔誠的感覺還沒出來,美感隨時會消失。

成熟的感情,是守護也是凝視,雙方都是在給,都是在對方眼中看到受用。真的完完全全的想對對方好,想要成全、想要圓滿。成熟的感情,不是等人來愛你,而是你有能力給,在給中你看到對方受用,你才得到快樂、得到了滿足。

成熟的感情一定是無所求的,一定是零污染的。不要放棄這個意象,即使你現在談的感情有強烈的執著,也不要放棄對最高境界的嚮往。

結語

愛不能成為妨礙自由的藉口,就像信仰不可違悖自由。

你很自由,然後才愛,這是真正的愛,
玉石俱焚不是愛,恐怖平衡不是愛。

你很自由,然後才有信仰,這才是真正的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