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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生活的獨立自由

2015-06-08 院長

u243

Q:你常常說要「允許對方在觸境中獨立自由」。我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,什麼是「日常生活的獨立自由」?

A:是否能鼓勵自由思考、不怕表達立場、信仰、觀點;是否被收入、身材、相貌、親情綁架是否能對他人說「不」、不被情緒勒索;能否自由決定交男女朋友、同居、結婚、不婚、生育、信仰、離婚等人生選項;是否可自由發表意見、不怕被報復、審查、排擠;是否能分辨資訊真偽、不被假新聞控制;是否能自由選擇住處、不被迫與家人同住或遷徙;能不能自由決定作息、飲食、旅行、娛樂等偏好的選擇並且對自己的選擇沒有無奈與後悔。是否常因「父母期待」而無法做出自由選擇;是否能平等協商,擁有空間與界線。發現戀愛的對象不對盤,有勇氣分手嗎?是否靜得下來,獨處也可以很快樂,不會覺得無聊。

寫日記不僅支持自我覺察,還有助於處理情緒和澄清決策思路。當這些策略對準「六度三箴」慈悲喜捨協同實踐時,它們會產生擴大效應,形成一個良性循環。是否找到自己的快樂意義價值,此生無悔?相信自己去世的時候,這個世界一定比我出生的時候更美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