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同反同的無厘頭

2013-12-01一綸

s050 1最近接到兩位基督教朋友的來信,他們強烈地表達反對多元成家,他們所持的理由裡,不外乎傳統的家庭倫理、社會的道德價值將會崩壞…,沒有絲毫的說服力。

下午和一位鄰居聊天,她也堅持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,她說,如果同性戀也能共組家庭,那麼人類社會是不是就要大亂了?我問她,那不要戀可不可共組家庭?像出家眾住一起、像修道院修女們、神父們,可以嗎?

我們可以質問頂客族,你們只結婚不生小孩,那地球人口不就滅絕?你們只想享受性生活卻不生育,多麼自私!天啊!你們都鼓勵吃素,那肉給誰吃?

同性戀就像好朋友生活在一起,互相扶持,這種事怎會需要法律來界定合法與否!

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,就好像舊時代反對離婚合法化一樣,在那勸和不勸離的時代,即使精神虐待、有家暴、有賭債,離婚不但得不到鼓勵支持,甚至遭到反對、歧視與排擠!

一兩個月前,我聽爸爸說過:他年輕時,人家常說,嘉義是一個同性戀聚集的城市,所以,每次他到嘉義去出差,一定會當天來回,不敢在那裡過夜:擔心被突擊、騷擾。那不就把同性戀當成夜行的吸血蝙蝠?

曾經,屬於社會邊緣人的他們,不見容於當時保守的社會,即使到了民風較開放的今天,依然持續承受著社會異樣的眼光和無形的壓力,讓他們只能隱藏性向、壓抑過日子,無法活出自己的最真,我們可曾感受他們所背負的苦?!

經過幾十年來的努力,同志大遊行已成了台灣人每年的嘉年華盛會。但是,同性戀者的人權要受到如異性戀者所受的尊重、祝福,似乎還有好長的一段路要走。

台灣是一個有人情味的國家。但經驗中發現,這人情味大多只發揮在照顧弱勢者、急難者,和孤單的人身上,而對於生活樣貌和價值觀與自己不一樣的人,很多人往往吝於伸出援手,有的會帶著歧視的心冷眼旁觀,有的甚至會施以無情的撻伐、打壓,他們好擔心那些異常行為,會破壞他們常態的、舒適的生活,原來他們的人情味是寄託於假想的安定、秩序與和諧。

有人情味的台灣人,如果能夠理解同性戀是制度性的法律歧視,那麼自然就能將心比心,以善意的成全來轉化對立的排斥。衷心期許台灣人最美的人情味,能在這議題上真正發光!